隱私權政策

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

社團法人國際志工交流協會(以下簡稱台飛協會)為保障您個人資料之安全性,特針對您個人的隱私權擬定「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下簡稱隱私權政策),讓您瞭解台飛協會對於您的隱私權之尊重與保護,並告訴您有關您個人資料之相關資訊。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使用者權益之保護,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進行蒐集前之告知。

本政策讓您瞭解台飛協會在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

1. 本協會的名稱及適用範圍。

2. 蒐集之目的及方式。

3. 個人資料之類別。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5. 您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6. 若您無法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您權益之影響。

7. 個人資料的安全維護。

8. 內容之變更通知。

一、適用範圍

台飛協會「隱私權政策」適用於您在台飛協會網站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遞以及保護措施,但不適用於經台飛協會網站而連結至第三人經營的網站或網頁等。

二、蒐集目的及方式

本協會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使用者行銷、客戶管理、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使用者管理及其他合於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 (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040行銷、052使用者管理、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蒐集方式將透過加入使用者、各項服務表單填寫或訂購單填寫等方式進行。 您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料及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但某些網站、服務或活動必須根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方得使用時,您若不提供完整而正確的個人資料,部分網站、服務或活動可能無法使用。

三、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協會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 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地址、電話、相片、電子郵件等。
  2.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外國人)等。
  3. C011 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資訊。
  4. C132 未分類之資料:如檔案、報告等資訊。
  5. 本協會將使用Cookies進行網站管理及記錄您的活動紀錄。所謂Cookies,為由本協會存放於您電腦中的瀏覽器目錄內,僅為本協會設置Cookies的網站能讀取其內容。您可透過您的瀏覽器設定以獲知何時Cookies被設置或拒絕Cookies的設置。
  6. 本協會網站及管理系統將紀錄您上網的 IP 地址、瀏覽器種類瀏覽網頁時間等軌跡資料,並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相關軌跡資料進行保存。

根據台飛協會所提供不同服務目的,台飛協會可能蒐集您的個人資料類別及情形如下:

  1. 捐款

當您使用本網站捐款時,您將會被要求填寫一份您的個人資料及付款資訊,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字號、電子信箱、銀行帳戶、信用卡資料等相關資料。。

  1.  線上活動、現場活動

您若因參加台飛協會舉辦之線上活動個人資料時,亦將一併受到隱私權政策之保護。

  1. 瀏覽網頁

當您於台飛協會網站或其附屬網站中瀏覽或查詢時,台飛協會伺服器將自動紀錄您使用連線之IP位置、時間及瀏覽相關記錄。這些資料僅供作流量統計分析及網路服務優化,以便於改善台飛協會的服務品質,這些資料僅作為總量上的分析,不會和特定個人相連繫。

  1. 其他

除了您直接提供的個人資料之外,您也可能在台飛協會合作夥伴主動提供個人資料,並在您同意或為履行契約目的前提下,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台飛協會。這些資料只會在您同意或為履行契約的服務範圍內利用及處理,不會用於其他用途。

四、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利用期間

本協會將於營運期間保存您的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將於您使用台飛協會網站與其所附屬網站服務完畢或至您提出停止使用之請求為止。

2.     利用地區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及其他提供台飛協會網站與其所附屬網站服務之地區。

3.     利用對象

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將僅供您同意之服務目的及台飛協會內部在相關連之範圍內使用,不會任意將您提供的個人資料轉供其他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但基於履行契約目的,將提供相關資料予協辦單位或合作夥伴,以完成履行契約義務。

  1. 利用方式

使用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協會之使用者行銷、客戶管理、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使用者管理等方式以外,本協會將依您的實際需要,可能將有以下利用:

1) 訂閱電子報

當您使用台飛協會網站與其所附屬網站服務,您可能會收到相關電子報。若您欲取消訂閱,請洽台飛協會客服或台飛協會線上回報系統與我們聯繫。

2) 捐款與節稅

3) 統計與分析

台飛協會可能針對您加入使用者時所填寫的資料,以及站內瀏覽時伺服器所產生的紀錄,將不定期進行總體使用者行為分析與統計,不會針對個人行為進行分析。

9) 政府行政或司法之所需

基於政府單位之通知,本協會將提供您於本協會中之所有資訊。

五、使用者個人資料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使用者交付本協會個人資料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權利限制

以上權利,若因您不符合台飛協會申請程序或法令另有規定時,將會受到限制。

權利行使之方式

使用者可接洽台飛協會電子信箱(service@taiwanafricaservice.org)進行申請。上開權利之申請,應填具申請文件,台飛協會得向您請求提出可資確認之身分證明文件。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並應出具委任書,且提供本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六、若您無法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您權益之影響

所有關於您的個人資料之欄位請務必確實填寫,若您無法提供完整且確實的個人資料,將影響台飛協會和您的聯繫、提供服務、身份驗證或處理捐款問題,建議您應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及隨時更新。

若因您未提供完整且確實個人資料,造成對您及第三人發生損害時,您應負擔一切責任。如造成台飛協會的損失時,台飛協會有權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七、個人資料安全維護

關於您的個人資料檔案,台飛協會將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並盡力以合理之技術及措施,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及其他損害使用者權益之情事發生。

八、隱私權政策的修改

台飛協會有權自行修訂隱私權政策,相關修正規定將會公告於本網站,並以公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所屬全體使用者,請您密切注意以保障個人權益。當您於隱私權政策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台飛協會網站或其所附屬之網站服務,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隱私權政策修改或變更後之內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隱私權政策,請您立即停止使用台飛協會網站與其所附屬之網站服務。

十、看法與建議

您如果對於台飛協會隱私權政策或與個人資料有關之相關事項有任何意見或疑問,歡迎您透過台飛協會信箱與我們聯繫。

十一、本協會為配合相關法令之異動,有權自行修訂使用者「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內容。

十二、本告知函內容之變更

台飛協會保有隨時修訂本告知函之權利。當台飛協會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上作出修改時,我們會更新本網頁內容。

十三、僅限歐盟用戶之附加條款

1. 適用範圍

1) 適用於台飛協會在歐盟境內之分支機構所為之個人資料處理活動,不問該處理是否發生於歐盟境內。

2) 適用於台飛協會非設立於歐盟境內之機構對於歐盟境內之資料主體所為涉及如下事項之個人資料處理:

00對歐盟境內之資料主體提供商品或服務,不問是否需要使用者付款。

01對於使用者於歐盟內所為行為之監控。

02適用於由非設立於歐盟境內之控管者,但依國際公法可得適用領域內所為之個人資料處理。

2. 被遺忘權(Right to Erasure)

有下列情事者,台飛協會有權亦有義務使使用者刪除其個人資料,不得無故拖延:

1) 個人資料對於蒐集或處理目的不再需要者。

2) 使用者依GDPR第21條第1項(Right to object拒絕權)規定對處理提出異議,且該處理無其他優先適用之法律依據者,或資料主體依第21條第2項規定對處理提出異議者。

3) 該個人資料遭違法處理者。

4) 台飛協會依其受拘束之歐盟法或使用者國法律有義務應刪除個人資料者。

5) 如台飛協會已將該個人資料公開,且其有義務依據規定刪除該個人資料者,考量現有科技及執行成本,台飛協會應採取合理步驟,包括科技方式,通知正在處理該個人資料之控管者,資料主體已提出刪去任何該個人資料之連結或複製或仿製之請求。

3. 關於更正或刪除個人資料或限制處理之通知義務 

除經證明不可能為通知,或通知須花費過鉅之勞費者外,台飛協會應於更正或刪除個人資料或限制處理向個人資料受揭露之各接收者為通知。台飛協會並應依使用者之要求向使用者告知接收者。

4. 拒絕權(Right to Object)

1) 使用者應有權基於與其具體情況有關之理由,隨時拒絕台飛協會所為有關其個人資料之處理,包括基於用戶協議所為之建檔。台飛協會應不得再處理該個人資料,除非得以證明其處理有優先於資料主體權利及自由之法律依據、或為建立、行使或防禦法律上請求所為之者。

2) 為直接行銷目的處理個人資料時,該使用者有權隨時拒絕為行銷目的所涉及其個人資料之處理,包括與該直接行銷有關範圍內之建檔。

3) 當使用者拒絕為直接行銷目的而處理個人資料時,該個人資料 不得再基於該目的而為處理。

5. 控管者之責任(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oller)

1) 考量到處理之性質、範圍、內容及目的以及當事人之權利及自由 所受之諸多可能且嚴重之風險,台飛協會應實施適當科技化且有組織的 措施以確保並得證明其處理符合本規則規定。該等措施應得予審視,且必要時應予更新。

2) 台飛協會應實施適當之科技化且有組織的措施,以確保在預設情況下,僅處理一特定目的且必要限度範圍內之個人資料。該義務適用於 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之數量、處理之程度、儲存之期間及其可接近使用性。尤其是,該等措施於預設情況下,應確保個人資料不能經由人為干預而遭不特定人之接近使用。

本政策將長期於台飛協會網站進行公告,須請使用者自行密切注意;本政策進行修訂時,亦將以公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所屬全體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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